近日,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公布了《2017年珠三角地區臭氧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方案》提出了行動安排:本次行動以廣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東莞市為示范區,珠海市、肇慶市、江門市、惠州市、中山市為協同控制區。2017年9月1日前為本次行動的準備階段,9月1日至11月30日為專項行動實施階段。
涂料/油墨制造等化工企業應進一步強化原輔材料替代,減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劑和助劑的使用;計量、投料、物料中轉、調漆、分散、研磨、清洗等環節工藝廢氣應集中收集并凈化處理,凈化效率應大于90%。
鼓勵VOCs排放企業實施錯峰生產。支持表面涂裝、家具、印刷等含VOCs溶劑使用企業妥善安排年度生產計劃,在行動實施階段實施限產或停產進行生產工藝升級和治理設施改造,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料使用和污染排放。
《方案》提出,支持各城市對VOCs廢氣收集裝置不能正常運行、廢氣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企業實施停產治理或限產減排,進一步削減工業VOCs排放。以廣州市白云區、黃埔區、番禺區、花都區,深圳市寶安區、龍崗區,佛山市順德區、禪城區、南海區,東莞市厚街鎮、大嶺山鎮、水鄉片區等為重點地區,以表面涂裝、家具制造、煉油石化、化工和包裝印刷等為重點行業,各城市可根據VOCs治理情況及空氣質量改善、污染天氣應急應對的需求,在9月1日前制定VOCs排放企業錯峰生產或停、限產方案,并報省環保廳備案。
淘汰產量300噸/年以下的傳統油墨生產裝置,取締含苯類溶劑型油墨生產,淘汰所有無揮發性有機物收集、回收/凈化設施的涂料、膠黏劑和油墨等生產裝置。
使用溶劑型涂料涂裝工藝的VOCs去除率應達到90%以上。
各相關企業應盡快做好準備,以應對這場環保之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