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點】自新的《環保稅法》出臺以來,關于《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1號)的廢存問題,一直頗有爭論。
現在終于有了結果!那就是,1月15日,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和國家海洋局聯合發布通知,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停征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
四部門聯合發布:2018年起,全國范圍內停止征收揮發性有機物收費
1月15日,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和國家海洋局聯合發布通知,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停征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其中,排污費包括排污費包括:污水排污費、廢氣排污費、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噪聲超標排污費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此前,共有22個省(市、自治區)征收了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
根據通知,四部門要求,各執收部門要繼續做好2018年1月1日前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征收工作,抓緊開展相關清算、追繳,確保應收盡收。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的清欠收入,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中央和地方國庫。各執收部門要按規定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繳銷手續。
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自2015年10月1日起征收,2015年6月18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聯合下發《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向石化行業、包裝印刷行業征收VOCs排污費。此后,北京、上海等22個省級政府先后開始征收費用。環保稅的征收使得運行2年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退出歷史舞臺。
廣東省2015年10月1日開始對石油化工和包裝印刷兩個行業征收排污費。
各省市自治區出臺的VOCs排污費基本收費標準差別較大,北京市高達20元/公斤,安徽、四川、遼寧、湖北、江西、福建等地為1.2元/污染當量。各地都明確了實施差別化收費政策,即對于VOCs排放濃度值低于國家或當地排放限值等情形,收費標準低于基本收費(如基本收費的50%);而對于VOCs排放濃度值高于國家或當地排放限值的,或屬于淘汰類生產工藝裝備或產品等情形,收費標準高于基本收費(如基本收費加一倍或兩倍)。
在環保稅法中并沒有專門列出VOCs,僅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醛、苯乙烯、酚類等十幾種揮發性有機物被納入了應稅大氣污染物中,在環保稅法實施后,21省市VOCs排污費收費政策何處何從引人關注。事實上,從VOCs排污費收費政策的具體內容以及部分省市最新的通知中我們或許可以一窺這一政策的走勢。
第一,在VOCs排污費收費政策中明確提出了“對VOCs 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已征收排污費的,應當將其排放量從VOCs 排放量中扣除”,這意味著在排污費轉環境保護稅后,未納入應稅污染物范圍的VOCs仍可以繼續征收排污費。
第二,河南省在其VOCs排污費收費政策明確了實施時間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天津市環保局在“關于提供涉及排污費有關文件的復函”中建議《市環保局關于印發天津市石油化工和包裝印刷行業揮發性有家務排污費征收標準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等三個文件全部廢止,另外三個文件中涉及排污費相關的內容廢止,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部分省市自治區在環境保護稅法實施后,可能會取消VOCs排污費收費政策,但對于未納入環保稅法應稅污染物中的VOCs是采用新的收費標準還是取消收費,還需等待各地出臺新的相關政策說明。
(來源:財政部、中國經濟網、亞化咨詢、VOCs前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