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東莞市公安消防局對外通報,自去年12月24日以來,全市消防部門共檢查單位2230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或違法行為1750處,臨時查封41家單位,責令“三停”單位(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32家,拘留14人。
東莞消防表示,接下來將持續加大執法力度,以鐵腕手段整治火災隱患,嚴懲消防違法行為,全力維護全市消防安全環境。
14人被拘留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執行的,發生地涉及到南城、虎門、松山湖、長安、塘廈、厚街,引發火災起因是由于人為失誤及監督失責等。
1月3日,南城街道塘貝一路保利都匯大廈發生火災,起火原因系盧某在樓頂做避雷網格作業時違規使用電焊,焊渣濺落并引燃周圍易燃保溫泡沫棉,引發火災。陳某作為現場施工負責人,指使盧某違規使用電焊明火作業,且未履行現場監護職責。根據,電焊工盧某因過失引發火災被行政拘留十五日,陳某因指使他人危險作業被拘留十日。
南城保利地產在建工地的火災現場。
1月5日,位于虎門鎮的東莞市匯泰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火災,起火原因系曾某在現場進行裝修施工時未經批準使用電焊明火作業,引發火災。曾某因過失引發火災被行政拘留兩日。
東莞消防部門對違規作業引發火災的工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書。
1月5日,位于松山湖園區的東莞市中圖半導體公司發生火災,起火原因系李某在現場工地違規使用明火作業,引發火災。黃某作為現場施工負責人,指使李某在工地違反消防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李某因過失引發火災被行政拘留十日,黃某因指使他人危險作業被拘留十日。
松山湖在建工地因工人焊接不慎引發火災。
1月7日,位于長安鎮的東莞市永豐源食品有限公司發生火災,起火原因系唐某違規進行切割作業,引起火災。唐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位于長安鎮的東莞市永豐源食品有限公司發生火災,起火原因系工人違規進行切割作業。
1月10日,位于塘廈鎮的東莞市億科物業投資有限公司因改變場所使用性質,未重新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部分建筑的防火間距被占用,部分安全出口堵塞等問題,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部門采取責令停產停業措施,并處罰金10萬元。同樣位于塘廈鎮的東莞市亞力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也存在樓梯間防火門閉門器均損壞、消火栓管道閥門關閉,樓梯間堆放雜物堵塞疏散通道,廠房之間違章搭建,占用防火間距等問題,被處罰金7.5萬元。
塘廈某工廠因改變場所使用性質,未重新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部分建筑的防火間距被占用,部分安全出口堵塞等問題,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月14日9時許,厚街鎮赤嶺社區益泓榮工業區A棟六樓龐一昌經營的小作坊發生火災,起火原因系龐某違反消防技術標準違規儲存易燃物品。1月15日,消防大隊聯合公安派出所,依法對龐某做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