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富利來紙制包裝(深圳)有限公司經營者馮某拒不支付員工工資,逃匿到香港,入境時被抓獲,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
1月11日,深圳市人社局公布了包括上述案件在內的 6 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典型案例。
據悉,2016 年,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 108 宗,其中公安機關立案 87 宗,刑事拘留 56 人,法院判決 15 宗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
香港人馮某,在龍崗區平湖街道經營一家名叫富利來的紙制包裝(深圳)有限公司。2015 年 7 月,投訴人向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反映該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經查,該公司拖欠 135 名員工工資,共計209萬元。
2015 年8月3日,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向上述公司送達了《勞動監察責令改正指令書》。期限屆滿后,公司未按要求支付員工工資。經營者馮某則逃回香港藏匿,無法聯系。員工多次集體上訪,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穩定,后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依法墊付員工工資。
2016 年2月1日,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將案件移送龍崗公安分局。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取證后網上追逃。馮某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從羅湖入境時被抓獲,同日被刑事拘留。2016 年 5 月,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向龍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馮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龍崗區人民法院認為,馮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一審判決馮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 1000 元。
來源:深圳晚報